日前,武漢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《關于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(送審稿)》,提出獎勵新能源汽車生產、加大公務用車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、對新建加氫站給予50萬元至300萬元補貼等11條“新政”。
《通知(送審稿)》分四個方面,共11條,提出比照和吸收了國內部分城市做法,從現在至2022年底前,對新能源汽車生產增量實行“一企一策”獎勵;對本地產新能源汽車用于出租車的,按照6萬元/輛獎勵生產企業;通過政府集中采購的新增和更新公務用車,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將提升至60%;新增及更新公交車(應急車輛除外)、出租車、通勤車、郵政快遞車、輕型物流配送車、網約車、駕培駕考車(自動擋)及8噸內園林作業車、環衛垃圾收集車、高壓清洗車,將100%使用新能源汽車。
在優化使用環境方面,對新建日加氫能力500公斤以下的固定式加氫站,一次性給予100萬元建設補貼;新建日加氫能力500公斤(含)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,一次性給予300萬元建設補貼;新建日加氫能力200公斤(含)以上的撬裝式加氫站,一次性給予50萬元建設補貼;同時,加氫站運營期間,按10元/公斤標準給予運營企業補貼,年補貼最高達200萬元等。